非常喜歡他。
也許聞蓉想象中的郎君,便一直是李信這樣。永遠有主意,永遠站在高處操縱大局,永遠不要她為他的事業操心。
他非常的優秀。
即使他總說自己不識字,和聞蓉說話時,也動不動就暴露自己粗俗的毛病,聞蓉依然很喜歡他。她帶著一腔不安的心喜歡他,總怕自己沒有照顧好這個郎君,總怕他不喜歡這個家,不喜歡自己,轉身便又走了。
聞蓉不願意李信離開自己一步,但有的時候,她又非常情願李信離自己遠一些。
比如——
“小蟬走了這麼多天,你也不想她嗎?”
李信聽了母親的話,於案前坐著用膳,低著頭切肉,只笑不語。
明滅的燈火映在他眼皮上,陰影搖搖爍爍。聞蓉傾身,於此判斷李信的想法。看他只笑不說話,聞蓉心中有了然之意,笑問,“小蟬那麼漂亮,那麼有趣,你喜歡吧?”
李信便答,“喜歡啊。”
“喜歡你也不知道留她?”
李信抬頭,衝他母親咧嘴笑。他身子往後一靠,手往膝頭一搭。這個散漫的坐姿,讓旁邊教導他貴族禮儀的嬤嬤再次開始皺眉。不過他母親只是專注地望著他,並不介意他的慵懶。少年懶懶道,“我哪裡留得住她。”
聞蓉在他的話中,聽到了一絲賭氣的意味。
她眉目噙笑,望著小郎君那隨意無比的樣子。
原來她家二郎縱是看起來再強悍,依然只是個情竇初開的少年郎君。愛慕一個小娘子,除了滿心的歡喜外,也會有不開心,也會有賭氣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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