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打動了。那翁主和混混……這比說書裡說的還精彩啊。要不是知道阿信從來不信那些亂七八糟的,也不抱有不切合實際的幻想,他簡直以為阿信是聽書聽多了,才神志不正常地去追一個翁主。
阿南推他,“弟兄們都想看看你家那位小翁主呢?好認個臉,看是什麼樣的小娘子,讓阿信你天天追著跑。你捨得不?”
他們這些人之間,正因為混亂,才有一些規矩。比如正主沒介紹過的話,沒人會多事去操心,怕惹了別人的嫌,最後反倒給自己惹了一身腥。
李信垂目細想:哦,會稽郡中的混混地痞們想見一見知知嗎?其實也好,我既然有起東山之心,那就不可能一輩子窩在會稽。我總是要出去的。而知知,雖然她也不會常待在這邊,但她總會在這裡待短時間。
李信酸酸地想:她是為了江三郎……
排除江三郎的影響因素,知知也實在不是一個肯安分待在府邸中的小娘子。她要在會稽便宜行事的話,這幫兄弟們暗地裡照應她一二,也是很有必要的。
如是一想,李信便痛快應了,“捨得啊。那就見唄。”
阿信笑眯眯:阿信答應讓人見他的寶貝疙瘩了?那不就是變相承認,以後他們可以改口叫“嫂子”了?阿信果然厲害!
他問,“但你不徵求一下翁主的意思嗎?小娘子都害羞什麼的。而且人家身份那麼高,咱們去見,人家生氣了你不還得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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