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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小傘正準備將月牙玉佩歸還給蘭嵐,手裡卻忽然爆發出一團刺眼的黑光。
玉佩逐漸融化,沉入他的掌心裡。
“握草!這什麼東西?”
鄭小傘怔住了。
他試圖將月牙玉佩從掌心裡拔出來,卻感到一陣劇痛。
疼不算啥,大不了用刀子剜出來。
男子漢大丈夫,還忍不了這點疼?
他在唐人街最底層出身,當初為了謀生存,練三隻手(盜竊)的本事,小拇指和食指不知道弄折過多少次,如果不是有一個老鄉送來的祖傳跌打藥,他早就廢了!
鄭小傘也是倔脾氣。
一塊破玉佩,還能跟他一個大老爺們拼力氣?
問題在於,鄭小傘發現,自己越是用力,玉佩沉的越深。
到最後,玉佩已經完全不見蹤影,自己的掌心之中,出現了一抹類似月牙紋身的圖痕。
鄭小傘咬著牙,面上犯苦。
這事兒是他錯了,錯了就要認罰。
他準備回去叫醒蘭嵐。
剛走到前臺,手機鈴聲忽然響起。
“什麼事?”
電話另一頭,只說了一句話,鄭小傘勃然變色,雙眼血絲遍佈:“草!敢對我媳婦下手?老子滅了他!”
“人逮到了?”
“真沒出事?那就好!那就好!”
“給我看好這癟犢子!我要閹了他!”
猶豫了一會兒,鄭小傘在前臺給蘭嵐留了張便籤,寫下了自己的聯絡方式,隨後離開此地,直奔舊金山。
……
華國,鄂北省,武當山數里外,一座名為玄嶽的小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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