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二七班那樣鬱悶的圈子裡,我可能會變成一個看不起自己的人。”
他沉默。
“家麟。”皮皮鼓起勇氣問了個在心底藏了很久的問題,:“那你以前究竟-----嗯……喜歡過我嗎?”
“你是指那種意義上的喜歡嗎?”他說
“對,對”
“沒有。”
“那你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她哭笑不得,“你耽誤我多少青春你知道嗎?”
他看著她,也瞪了半天眼睛:“你又沒來問我。”
“田欣來問過你了嗎?”
“也沒認真問,就給我寫了幾百首詩……”
皮皮翻了翻了白眼,差點昏過去。在心裡捶胸頓足地號叫,我也寫了啊!只是全給你封到箱子裡了呀!啊……嗚……
見她一臉沮喪,家麟只得慢慢開導:“不要緊,吃一塹長一智。下次你若愛上一個人,一定要早點告訴他,明明白白地讓他知道。”
從那天起,皮皮每天過來看家麟。家麟不情願,但她照樣來報到。
皮皮的理由是,既然從上中學起他們就天天一起回家,現在這麼做不過是延續了一個老習慣。
家麟的理由是,拒絕皮皮將會是個體力活兒,也就無可奈何了。
於是乎短短一個月,皮皮過上了大學時代夢mei以求地生活:家麟從沒有像現在這樣屬於過他。
一下班她就坐車去鏡湖小區。陪家麟散步,陪他聊天,陪他看碟,看電影。若是發病不能出門,她就在床邊給他讀小說,或者講故事。有時候家麟吃了藥睡著了,她仍然靜悄悄地坐在那裡,在夜幕中陪著他,想著他可能不久於人世,不忍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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