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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林子裡醒神就醒了半天,才想起來自己剛才在現場留下了自己的印跡了。
為了不讓警方誤將自己給弄成了殺人兇手,畢竟警察是人不是神,冤案錯案也不是沒有發生過,我還年青,我不想我大好的年華在看守所裡度過。
我又跑回去,將外賣擺在了門口,將我留在屋內和那密碼鎖上的痕跡給擦試了。
回到家裡之後,我一顆心撲通撲通的亂跳。
後來又想到那份外賣,外賣小哥認識我,這是我自作聰明的一大bug.
我本來是想回到現場將那份外賣給拿走的,但當我回到現場的時候,警方已經到達了8號別墅。
我又給外賣小哥打了電話,串通一氣,企圖瞞天過海。
其實昨天晚上我想了一晚上,警察也不是吃素的,這點小把戲,顯然騙不過英明神武的新時代人民警察。
警官,其實我啥也沒有做,即使我有那個想法,但想法不犯法吧?
……………………
楊帆這一番說辭是真是假,其實很難驗證。
但他和劉朵朵之間的關係正好印證了那一首歌裡面唱到的:一定是特別的緣份,才可以一路走來成為一家人。
新聞裡說過,某富二代向其女友隱瞞了自己是有錢人的身份,可以為了她去工地上搬磚,這個絕對是真愛。
但總不能說這兩個同為社會寄生蟲的男女,他們之間的愛不是真愛。
這也直接印證了那句話,魚找魚,蝦找蝦,烏龜找王八的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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