孃的身份回到了重慶,帶著自身的漩渦回到了靠近王嬋月的地方。
她那天不想將王嬋月一個人留在店裡,可是想想萬一一會兒遇見那情侶二人豈不是尷尬?只好留下了衣服走人。次日姜家就差人把衣服送了回來,她以為這便是完了,感嘆之餘還有些遺憾。不成想幾日之後王嬋月就經常在她的樓底下游蕩觀望。她自己呢?她才不是不在家。她躲在光線照不到的陰暗處看著樓下的王嬋月,王嬋月抬頭注視著虛空中不在哪裡的另外一個自己。
另外一個自己。
在她眼裡,自己必然是不愛她的。必然是個負心絕情的形象。事到如今,她自己知道自己負心絕情是真,是不是一點私情都沒有,自己也不清楚了。假如一點都沒有,為什麼在太原反而縱容了這孩子一再輕薄自己,好似新婚夫婦一樣如膠似漆—那是城破的前夕,為何她反倒像錢謙益娶柳如是一樣快活?陣前娶妻,論罪當斬,可她快活的像是抵死纏綿一般心滿意足,而且好像是因為知道不日就要把這孩子送走所以沒有負擔,盡情放肆的夢中交歡,醒來便冷靜的將她生生從自己身邊送走。所作所為當然沒有錯處,她想,假如不重逢,嬋月恨自己也好懷念自己也好忘了自己也好,都沒有問題。
她喜歡這個孩子,想要從小姑娘身上找到自己人生在世不多的一點溫暖,想要回報她的愛,想要讓她快樂;可是假如還是會走向一個竹籃打水一場空的結局,還是會如那個滿天繁星的夜晚一樣讓她失望讓她遠離讓她心碎,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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