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底,直到把作者君踏入泥土==)。
這一次沒有其他峨眉師姐妹的跟隨,我便隨意拿公款去吃喝那啥了。
有了前兩次的經驗,我這次也是男裝打扮。學著當初趙敏的樣兒,搖著個摺扇,油頭米分面就進去了,自覺很是瀟灑。
然後,我發現裡面的年輕公子哥兒人手一把摺扇。拉了老鴇一問,才知是當初趙敏拿著摺扇實在俊俏,傾倒了一眾姑娘,所以歡客中便有人模仿。如此一傳十、十傳百,漸漸,拿摺扇成了年輕男子裝逼的一種風潮。
“其實趙公子現在都不拿摺扇了。”老鴇笑道。
好吧,果然郡主是見過世面的白富美,註定是時尚弄潮兒,永遠走在時代的前列。
我摸摸鼻子,灰頭土臉。
“那她現在拿什麼?”
“佩劍唄。那叫一個英姿颯爽、玉樹臨風……”老鴇的眼裡露出了痴迷之色。
好吧==
郡主自然是很好看的。
不過——
“等等,你是說她現在還經常來這裡?”
我幾乎是抓住老鴇的衣領,真正如小說裡所說,老鷹抓雞兒一般。不知道的還以為我要吃了她。
“啊……啊,是啊。”老鴇磕磕巴巴,察言觀色,“那個……趙公子中間有段時間沒來,但最近又來了。”
“中間?”我眯起眼睛,“多長時間?”
“一……一年吧。一,一年多沒來。最近才又來的。”
老鴇身體連著舌頭一起哆嗦。
一年多?
呵呵,看來,這位郡主娘娘,是厭倦了我家芷若,過了熱戀期就出來吃野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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