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不好了。但是卻給我所有的可能去找的朋友都傳去簡訊,說如果我去找她們,就替她勸勸我。
她瞭解我。我也的確去了我們的一個共同的朋友家裡訴苦。人家和我嘮叨了一會兒,就主動當起和事老,勸我回去。“人家在家裡等你呢。”我覺得更氣,你想把我找回去怎麼不主動來找我啊?怎麼就撒大網告訴所有人給你當說客就是不親自負荊請罪啊?你越這樣我越不想回去。
週六早上吵架,一直到週日晚上11點我才開車回去。看見客廳還亮著燈,卻也只是一盞燈,那盞她很喜歡的落地燈孤零零的亮著。看不到人在哪裡。我輕悄悄的開門進去,看到她躺在沙發上,手機裡低低的流淌著Queen的,我似乎能看見她的嘴唇蠕動,似乎在一起跟著唱,那是她的習慣。通往後院的滑門大開著,邁阿密溫熱的晚風吹進來。我在昏黃的燈光下看見咖啡桌上,厚重的菸灰缸裡放滿了菸頭。
她唱歌很好聽。可是現在幾乎低的聽不到。她一本書放在頭上,基本上擋住了眼睛。前兩天剛買的,《西西弗神話》。屋裡還有淡淡的萬寶路煙味兒和咖啡味。
我開門的聲響把她驚醒,卻是幾十秒之後。平時她是一個警覺的人。我去LA辦事,不論多晚回來,只要轉動門鎖,她就能聽見,然後醒來。她說她是一個人睡的時候就很警覺,有什麼奇怪的聲響就會立刻醒來。壓力大的時候一個人睡不著。然而這次,此刻,她一下子從迷濛中清醒過來,從沙發上直起身體,我走過去看著她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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