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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什麼你?你還真以為老子不知道,你現在做的那些事!你以為你運氣好,法院判了你一次勝訴,你就一輩子能靠碰瓷吃飯?”
王副局長對陸萬虎的事情,知道的非常清楚。
因為陸萬虎當年是他抓進去的,性質十分惡劣,暴力搶劫。
當年,陸萬虎在銀行門口把人打傷了,還搶了對方兩萬塊錢,王副局長當時還是個普通刑警,正好路過銀行門口遇到這件事。他也是年輕氣盛,竟然追著陸萬虎三條街,把自己的新皮鞋都跑斷了鞋跟,最後經過生死搏鬥,才算把陸萬虎抓住。
報紙電視還因為他抓賊勇敢,又有數十人親眼見到他跟歹徒搏鬥,把他當作警隊模仿,追蹤報道過一陣子。
也因為這件事,王副局長之後的官路,也算平步青雲,五年時間,從一個普通刑警就做到了分局的副局長。
三年前,陸萬虎出獄了,王副局長還特意找人去看過,想了解這傢伙是不是對自己還有仇恨?不過,陸萬虎出來之後,顯然更關心自己的生活情況。
陸萬虎出來之後,找不到工作,有很長一段時間遊手好閒,幹過不少小偷小摸的事情。直到有一次,他老孃被車不小心刮擦到了之後,車主為了息事寧人,賠了五千塊錢,當醫藥費。
這件事,讓陸萬虎意識到了一個發財的機會!
華夏民眾,大多數都是不願意跟警察還有法院打交道的,很多人吃了一點小虧,遇到一點小麻煩,是不願意讓公家出面的,能自己私了就私了。陸萬虎吃準了大多數人這個心態,開始讓他老孃去碰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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