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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羅賓一直在尋求一次從新開始的機會。
按照當年厲落雁對他的感情來講,根本就沒那麼容易放棄。
為此,他可以不惜一切。
只要搞定厲落雁,不就相當於將整個安平集團收入囊中?
當年的事情,一直是羅賓這些年來,做的最為後悔的事情。
若是他當初就清楚,厲落雁就是安平集團總裁唯一千金,就算是打死他也絕對不會說分手這兩個字。
此刻厲落雁對他的態度,可謂是冰冷到了極點。
我們很熟嗎?
能不熟嗎?
曾經一起爬山涉水,一起上課,一起聽講,一起相擁,一起香吻……只差走到最後一步而已。
羅賓至今都還記得,他們兩個人在剛剛交往時籤的一份交往協議。
裡面明文規定,大四之前,不能那個啥,羅賓只將之當成玩笑,並未在意,只“唰”“唰”地簽上了自己的大名。每次兩個人相約在櫻花樹下時,親吻完畢,羅賓都會掀起羞澀的厲落雁的衣衫,跑去吃奶。
還有一次,兩個人在新圖書館後面一條人跡罕至的道路上接吻,羅賓將厲落雁壓倒的一瞬,厲落雁只說,自己在那個時候,大腦內一片空白……
這些羅賓在當時看起來很傻很二的橋段,卻成了他這麼多年以來,最為溫馨的回憶。他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徹底甩掉了一個人,卻用了將近二十年的時間還在追悔莫及。
人生,有時候就是這個樣子,充滿了戲劇性的變化。尤其是羅賓,他只感覺自己這些年來,完全活的像是一個小丑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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