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趙昺對於軍功制度早有考慮,在瓊州軍隊初具規模之時就曾頒行過暫行條例,但他‘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加上前世對於戰爭的理解過於片面,對首級制度還是比較推崇的,希望能夠以此刺激國人亦如‘秦人聞戰,頓足徒裼,犯白刃,蹈爐炭’,士兵人人‘左挈人頭,右挾生虜’。而限於形勢和條件所限,許多內容還是以舊例為主,依然秉承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的舊時理念,偏離了他的初衷。
後來隨著趙昺位置的鞏固和軍事經驗的豐富及火器成規模的應用,他意識到獎賞制度已經不再適應當前的形勢,便也對相關制度進行了修正。但那時在堅持嚴肅軍紀的基礎上,更多的是在提高軍隊待遇和人文關懷上,首級制度依然在使用,且為了增加榮譽感,他還將殲敵數目與榮譽掛鉤,標示在各部的軍旗之上。
在韜光養晦十年之後,趙昺發起收復江南之戰,這也是火器全面應用於戰爭之中,在取得勝利的同時,獎賞制度中首級制度的弊端同樣開始顯現,例如屍體被炸爛無法辨認,在水戰中屍體被水流沖走或是隨船沉入海底,都會導致首級無法收割,同樣也引發了處於從屬地位,沒有直接在一線參戰官兵的不滿。
但是由於戰事結束後,忙於鞏固新收之地,重建防線,大規模擴軍,諸事纏身的趙昺也無暇顧及。而戰後擴建一大批官兵得到升職;加之戰線穩定後,與蒙元大規模的武裝衝突減少,也掩蓋了此中矛盾,朝臣們對他的修改獎賞制度的提議並不上心。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