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別人。
是不是垂手可得的東西,都不會太過珍惜?因為太容易得到了?還是本來一直想得到的東西,突然就得到了,覺得在得到的這個過程還沒有享受過,便輕易得到,覺得沒有什麼意義或者樂趣?無從考究。
娘給我們送行,叫我們到了那邊寫信回家報個平安,我看著小花:小花,娘就拜託你了。少爺回來給你帶手信!也囑咐娘保重身體,叫奶孃也別過於操勞之類的,奶孃看著我欣慰的點點頭,叫我們玩得開心一點。小花忽然把我扯到一邊,掏出一個東西,神秘兮兮的對我說道:少爺,這符我前些天求的,你帶在身上吧。
雖然我不迷信,但也不好拂了小花的好意,把那符收了放到思思送的荷包裡:小花,謝謝你!家裡有你看著,我也放心些。小花眼中有些不明情緒,我沒有讀懂,又對她說:你最近好像瘦了許多,少爺不在的這段時間,你要好好補補身子,等少爺回來了,要見到一個白白胖胖的小花哦!小花聽了不禁一笑。我卻摸摸她的頭:你不用跟我客氣的,雖然說我們一直主僕相稱,可我一直把你當妹妹看待,缺什麼了跟娘說一聲,知道嗎?
小花卻含著淚點點頭。我見小花怎麼突然哭了呢?哄著她:我很快回來的,別哭了,不然他們都以為我又欺負你了。隨即翻尋著身上的東西,看有沒有什麼可以送給小花,原來什麼也沒有,只有一條手帕,給小花遞了條手帕。小花接過我的手帕卻笑了。我身上最多的大概只有手帕吧,隨時三四條的放在身上,因為身邊的女子都愛哭,也不知何時便養成了這個習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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