卻生在了一個上了床也未必會有結果的年代。《萬雨墨日記》
對情人節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概念,還是夜卿若上初二的時候,那是剛過了年學校開學,她亦如往常的揹著自己的黑色雙肩書包,別的同學都很少有背雙肩書包的了,基本都揹著單肩書包,所以揹著雙肩書包,而且又不是和其他女生一樣充滿可愛和鮮豔顏色,在人群裡就顯得格外的扎眼了。
那天上學下了校車,揹著她那類似登山包的黑色雙肩書包,她手裡還拿著從書店租來的一本厚厚的玄幻小說,習慣的將空著的手放在肥大校服的衣兜裡,才有安全感。
和幾個熟悉的同學微笑著打了招呼,就想往自己所在的班級教室方向走。
被一個比自己高出很多,穿著學校籃球隊球服的男生擋住了去路。
男生的面板是常常在陽光下訓練的健康小麥色,長的十分陽光,聲音處在變聲期,說起話來有些低沉。
“畢同瑞。”男孩笑得有些羞澀低著頭看著女生裡來說,一米七的身高,已經是上體育課,或者課間操的時候都是站在前面兩個的,不過和自己對面佔著,剛到自己肩膀的身高,還是顯得有些嬌小。
天藍色的校服放眼望去,這個學年隨處可見,而且傳言是所有學年校服中,最醜的校服,穿在她身上鬆鬆垮垮的可是她卻沒有穿校服的褲子,而是穿著黑色的牛仔褲讓她看起來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可是卻讓她整個人看起來十分精神,還帶著些女生身上少有的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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