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為基礎,好點的改編,不好的直接照搬照抄。
聽完廣播,司機疑惑的開口,“強.奸犯和殺人犯居然不是同一個,難道是團體作案?”
司機眉頭緊鎖,頗有福爾摩斯的風範,“不應該啊,強.奸雖然可惡,可在量刑上,跟殺人絕對不是一個級別。”
從疑似的受害者名單中可以看出,第一位受害者的入院時間,是六年前,最後一位受害者,也就是是死者,入院時間為四年前。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侮辱女病患這件事情,至少維持了四年。
要不是女病患被檢查出有孕,這件事情,恐怕會隱瞞一輩子。
做事如此滴水不漏的兇手,就算有同夥,也不會傻到縱容同夥在警察眼皮子底下行兇。
司機鍥而不捨,還在琢磨,“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安妮開口,說出了自己的猜測,“也許,殺人犯的目的並不是毀滅證據,而是火上澆油,想把這件事情鬧大。”
第一個接觸案子的警察,不知道什麼原因,企圖偏袒強.奸犯。
如果不是受害者突然死亡,且死因令人髮指,那這件案子,肯定會被神不知鬼不覺的被人揭過去。
司機咂咂嘴,“那這麼說,這個殺人犯,是個英雄啊。”
說完,自知這話三觀不正,嘻嘻笑了一聲,沒再說話。
……
計程車駛進小區的時候,安妮收到了吳斯的微信。
吳斯,“找你有兩件事。”
安妮,“嗯。”
吳斯,“第一件事,有個問題想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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