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想聽,但我必須要說。吟娥姑娘十二歲做上噙香樓花魁,十三歲紅透羅城。那時我十七歲,我的大哥齊嚴暴病而亡,家裡為了躲避一些事情,便讓我女扮男裝頂替哥哥,開始接手齊家的家業。那日我為應酬,和幾個客人約在了噙香樓中,正逢上噙香樓一年一度的詩會。因為起初沒什麼意思,加之任務在身,我便沒有過多留心。待酒過三巡,生意談妥,我打發走那幾個客人之後,噙香樓的詩會仍在繼續——”
噙香樓的詩會一年一度,是羅城的盛事之一。因為操辦甚隆,加之噙香樓此際甄選出來的姑娘個個才思敏捷,能詩能畫。故每逢此時,諸多文人墨客都會慕名而來,暢飲吟詩通宵達旦。
齊焉近來每日都在和一些商賈來往,一有閒暇便被父母壓著學習執掌家業,眼下好不容易談妥了生意,打發走了客戶。難得有如此愜意的時間供她玩樂,自然要好好享受一番。
但她表現出來的與她內心極重的玩心不符,方才十七歲的小姑娘,卻總喜歡擺出一副誰也看不上的樣子。再加上和她大哥有兩年在江湖闖蕩的經歷,自以為沒人能奈何的了她,為人十分傲慢。
“這位公子請留步~~”噙香樓雖有才名遠揚的詩妓,自然也有以皮肉為生的館娃。嬌滴滴的邁著小碎步過來,柔弱無骨的貼在齊焉的身上,眨著她水汪汪的秋水眸乞人愛憐。也不怪她會將齊焉當成男子,齊焉假扮她大哥齊嚴一點也不費力,她自幼無拘無束,沒人讓她學習女孩子的那些女誡女德,聲音低沉的說話,大步流星的走路從來都是她的習慣。加之她身材高挑,自幼習武英氣十足。換上一件男裝也沒有人會將她當做那些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閨中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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