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日後……
“耀哥,洪興的人今天掃了我們兩個場子。”
隨著群星社的成立,林耀一躍而成旺角地區的頭面人物,除了洪興旺角分堂的黎胖子以外,旺角這塊區域他最大。
從人數上來說,手下五百多號小弟,已經達到二流社團的標準。
在加上這些家業是幾個月內打下來的,更顯得難能可貴,一時間林耀的名號不再侷限於旺角,基本上在道上混的人都聽過他的大名。
“為什麼掃我們的場子,洪興的人給了什麼說法?”
林耀坐在辦公桌後面,看著前來彙報的陳永仁。
“有一家是大排檔,說是吃出了蒼蠅,要求免單。
那一桌坐了十幾個人,光是烤串就要了150串,吃完了你說有蒼蠅,老闆當然不同意免單。
然後洪興的人就不幹了,堵住門口不讓老闆做生意,還砸了不少東西。
另一家是酒吧,有洪興的小弟在我們這邊玩,說我們賣他的酒水是假的,經理不承認就鬧事,我們的酒絕對沒有問題,他們純粹是來找事的。
傻強帶人和他們打了一場,雙方互有損傷,還有幾個小弟被趕來的差佬抓走了,可能要交保釋金。”
一件件聽下去。
林耀摸著下巴,兩件事都不大,也沒有造成很嚴重的損失。
只是這個訊號讓他覺得不對勁。
洪興有自己的場子,洪興的小弟怎麼會來他這邊玩,除非是刻意的。
他的地盤內,不是沒有人鬧事。
可那種鬧事的人,都是喝多了的普通人,其他社團是不會來鬧的,因為這是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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