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耀主動約了毛向陽。
“向陽,我最近需要一筆錢,不知道你這裡有沒有辦法?”
“需要多少?”
毛向陽從口袋裡掏了掏,拿出一疊港幣,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我這次過來,帶了三千港幣的活動經費,你需要就全拿去吧,反正我也用不到錢。”
來的時候,毛向陽聽說有三千塊港幣的活動經費,心想這麼多錢該怎麼花啊。
以現在的匯率,100港幣兌換28塊人民幣,三千港幣就是840塊人民幣。
毛向陽的工資,每月是四十二塊五毛三,八百多塊不吃不喝也要兩年才能攢夠。
來之前,他以為這是一大筆錢了,來到港島之後卻發現,三千港幣只是精英白領的一個月工資。
不過還好啦,他吃飯住宿都有人安排,需要自己花錢的地方並不多。
“三千塊!”
林耀露出為難之色。
麥誠跟他雖然是朋友,可人家做的是生意,不是慈善堂。
他們還欠廣哥八千塊,人家沒催就是給面子了,總不能這次送人回去還打欠條吧?
麥誠肯定不會說什麼,廣哥就不好說了。
廣哥才是蛇頭的老大,萬一有了別樣的想法,估計麥誠也會很難做。
“不夠啊?”
毛向陽想了想,回答道:“你要是能等幾天的話,我回頭跟上面申請一下資金,再調一些錢過來。”
“我自己想想辦法吧。”
林耀沒讓毛向陽為難,而且他也等不了幾天。
算一算,送小鳳回去的船票,大概要5000港幣,在給她拿些錢,買點東西回去,沒有一萬港幣肯定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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