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克華這人,已經不能用窮兇極惡來形容了,簡直是喪心病狂,一旦公佈出去,不說入選十大通緝犯,年度前二十總該是有的。”
“他最厲害的一點,不是犯了多少事,而是總能將自己摘出去。”
“這麼多案件,沒有一件能掛在他身上,他的反偵查能力一定極強,要不是這次他老孃生病,弟弟又等著錢結婚,不一定能將他逼出來。”
林耀強忍著心中的歡喜,不動聲色地問道:“這些都是你做的?你做了這麼多案子,怎麼連八十萬都沒有?”
袁克華不屑的笑了笑,回答道:“風裡來的錢,當然是風裡花,我是個獨行俠,而且從不做大案,一筆下來多則二三十萬,少則三五萬,一年下來又能剩下多少?
彪哥的生意做的比我好,賺的也比我多,你問問他,能拿出八十萬嗎?”
張彪微微搖頭,無聲的給予了回答。
他們這些亡命徒,賺的是快錢,錢來得快,當然不知道珍惜。
比如他和常山,出去一趟之後,回來就是打牌,一晚上能輸幾萬出去,金山銀山都禁不住這麼糟蹋。
不信可以看看世紀賊王阿強,他一票弄過十億港幣,自己獨分4億3千8百萬。
賊王落幕的時候呢,他的身價只有三千多萬。
錢呢,當然是糟蹋了,這種快錢是留不住的,越是這種人,花起錢來越大手大腳,絲毫不知道遏制。
“你等等。”
林耀心中有了主意,拿出電話撥出了一個號碼:“喂,輝叔,我是阿耀,我現在急需一筆錢,能從您那先拿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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