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力氣大,揚手抬手之間就掙脫了,還推了一把,把宋暮雪推搡到地上。
下一秒,那男人手裡的自拍杆不見了。他扭頭一看,發現另外一個女孩子正在螢幕上操作著什麼。
“光天化日搶人東西,小姑娘還要臉嗎?!”那男人氣急敗壞道,伸手就想要把照相機搶回去。
寇霜躲了一下,飛快地刪掉了幾張照片,說:“拍小姑娘的裙底就要臉啦?”
“你!”那男人掄起了手臂,作勢要打。
涉事的幾個女孩子都很柔弱,男人卻虎背熊腰。路人們道:“幹什麼還打人呢?!”
“打人啦!偷拍者打人啦!”寇霜眼見不對,一邊叫著一邊躲到了正義路人的身後。
“你搶我相機,還動我**!我憑什麼不能搶回來?”
而同時,宋暮雪已經從地上爬了起來,態度不卑不亢,口齒清晰情緒冷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偷窺、偷拍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寇霜你不該刪,那是證據。”
寇霜舉起相機,說:“沒刪完,而且可以恢復。”
那男人面紅耳赤,自知理虧,說不出話來。
寇霜舉起相機對著男人咔擦一下,又把記憶體卡取出來遞給被偷拍的那個女孩兒,說:“罪證在受害者手裡,你的照片也在。想不想報案,就看受害者的了。至於你,滾吧,回家等警察傳訊。”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