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我該咋辦啊?要裝作沒發生過偷親事件嗎?
№10 ☆☆☆這裡是樓主於2017年7月21日16時05分44秒留言☆☆☆
樓主青梅也是個狠角色,竟然能一走四五年……
№18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08分52秒留言☆☆☆
弱弱地問一句,樓主的青梅回來後對樓主的態度是什麼樣的啊?
№22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10分32秒留言☆☆☆
這麼多年過去了,樓主青梅應該早就不記得當時的事情了吧?(ps:要是我青梅親我我高興都來不及呢!才不會冷戰什麼的~)
№27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14分23秒留言☆☆☆
樓主,你青梅還喜歡你嗎?建議你問清楚,如果還喜歡你,這麼多年下來那也算鍾情的型別了,看樓主你的語氣應該也不討厭她,可以試著交往一下,畢竟從小認識到大,彼此間都知根知底,在一起會輕鬆很多。
當然了,如果你青梅已經不喜歡你了,上面的話就當我放屁。
№43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27分34秒留言☆☆☆
樓主青梅可愛嗎?
№47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29分44秒留言☆☆☆
搬板凳坐前排賣瓜子,樓主繼續說
№50 ☆☆☆= =於2017年7月21日16時32分12秒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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