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在寫作《勝者即正義》的時候,東野強是對日本的法律進行過一番研究的,這是必須做的,但其中真的有許多很奇葩的地方。
這個領養的情況還算是可以,真正有意思的是別的。
比如,為什麼眼下中韓的電子競技搞的都不錯,而同為東亞三國之一,還是世界第一流的遊戲大國的日本,卻在這個方面沒什麼人才呢?
很簡單,因為日本的法律對這方面有嚴格的規定。
即任何關於電子遊戲的獎勵,不能以任何形式超過10萬日元。
簡單來說,一次比賽最高獎項,只能給到10萬,不管任何手段只要超出這個限制就是違法。
這個當然就是日本版的防沉迷嘍,雖然日本幾乎全民都玩遊戲,這個防沉迷基本上沒有個屁用,但是,很好的限制了日本電子競技的發展。
若是一個日本人真的以電子競技為謀生手段,到處去參賽的話,那麼這個人……很可能餓死參賽的路上。
就這個國家有時候腦子就是這麼的死性,不知道有什麼變化,眼瞅著一個大大的商機,便這樣的放過了。
要是這個法律真的能讓日本沉迷遊戲的人減少也行,可實際上,多少公司還在吃這口飯呢,當然是玩的人越多就越好。
這種型別的事件,在日本來說,真的是太多太多了。
所以,東野強是不會做這種事情的。
眼下就有這麼一個情況。
“老師,那個,那個……”
“久木,你到底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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