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主編,也就是丁汝賢是住寓所的,許憐嬌家裡請他上門商議婚後住處,暗示讓他拿出積蓄買房子,在北平落地生g,他們家裡才好放心將女兒嫁給他。
可丁汝賢說自己沒多少積蓄,北平房價貴,他買不起。
如今的文人,若是有門路投文章發表,那來錢是很快的。想想現代普遍工資好幾千,作者的稿費千字幾元。而這時代工人的月薪九元算不錯,上海洋場才子千字四五元。
不把丁汝賢跟上海那等頂尖的才子比,可他既然做了一家報社的主編,又另外謀了一個教職,還投文拿千字兩元的稿費,怎麼可能沒一點存款?
許家父母覺得丁汝賢娶妻的心不誠,丁汝賢覺得許家勢力,三句不離錢,如此雙方自然話不投機,說著說著就僵了,婚事暫且擱置。
許憐嬌趴在床上哭,朋友們進來了,她不好意思極了,頭枕在手臂裡不肯抬起來,對她娘喊:“你做什麼叫她們來,還嫌丟人丟不夠,非要我沒臉做人是不是。”
許太太真被這個女兒氣死了,她捂著a口不停的撫 />,道:“我給你丟人……我怎麼丟人了?我當孃的c心女兒,怕你哭出毛病來,叫你姐妹們來勸勸,這就丟人了,那更丟人的我要不要給你說說?”
她說的許憐嬌不吭氣兒了,只悶頭在手臂之間,間或哽咽兩下。
許太太真是怒火中燒,既覺得女兒不爭氣,又心疼她,對眾人道:“我說的她不聽,你們替我說說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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