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本。
沈臻知道,他上輩子之所以輸,就是因為他無論怎麼在上層社會左右逢源,終歸是沒有底氣的,他自己立不起來,就算有人幫,也是爛泥扶不上牆。
到了現在,沈臻終於願意承認,他上輩子不如秦越,甚至不如蘇時清。
至少蘇時清願意把自己的自尊丟掉,乖巧的在秦越面前扮演一隻寵物,就只是這個,沈臻捫心自問,他做不到。
在他愛秦越之前,他先是一個獨立的人,他可以為了秦越去做很多事,但並不包括拋棄自己所有的驕傲和尊嚴。
驕傲和自尊是沒錯的,錯的是他沒有那個底氣,沒有那個本事。
他迷失在上層社會,忘記了事業才是他站起來的基石。
秦邢:“後天跟舅舅去開會,別忘了。”
沈臻終於丟掉了羞恥感,喝了一口茶。
茶剛滑過喉嚨,沈臻的表情就有些僵了,他自己最愛喝毛峰,也記得秦邢最愛喝銀針,但他此時喝下的茶卻是自己最熟悉的味道,黃山毛峰。
而不是秦邢最愛的銀針。
沈臻轉頭看著秦邢:“舅舅,這茶……”
秦邢不經意地說:“聽傭人說的,說你最愛毛峰。”
沈臻不知道該作何反應,點頭道:“以前很喜歡。”
因為秦越只喝毛峰。
秦邢:“現在不喜歡了?”
沈臻艱難地笑了笑:“口味都是會變的,以後我也喝銀針吧。”
秦邢朝沈臻微笑,他笑得溫柔極了:“試試吧。”
哪個最合適,總是要試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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