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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罪請得藺太后莫名其妙的:“孫卿何罪之有?”
孫和風跪伏於地,緩聲道:“這摺子是從內閣朝下送至兵部的,並非由衛所直接呈向兵部,是以,臣當時並未覺得是大事。況且東南沿海之處鬧倭寇也是常事,是以按下未報,只讓人作尋常處理。不曾想於大人卻在這時候提了起來,既然是於大人提及,必然是要事,此是臣查識不清了,實在有罪。”
孫和風自己一點不想找事兒,可別人卻要來找他事兒,那他也只好把皮球踢回去了——戰事自有兵部管,於大人也就會紙上談談兵,甚麼都大驚小怪,芝麻豆大點的事兒都要往朝堂上搬。
孫和風瞧出來了,剛提了一嘴子重開北方四港的新派自然也瞧出來了,牟足了勁兒打算衝著於見發難呢。
誰知道於見衝著御座上一躬身,道:“孫大人所言不錯,這回的確是有些不同。杭、溫、泉、漳四府知府來報,經一番查實,發現倭寇中並非全是東瀛矮賊,竟混著許多咱們大衡中人,皆是亡命之徒。”
此話一出,朝中登時紛亂起來。自“甘曹案”的鴉片走私和“起帆令案”中的私造起帆令暴力抗法之後,這已經是十三港在兩年之內第三回出事了。
偷渡的亡命之徒夥同倭寇,一起做些搶劫搶劫的生意,完全無視嚴查起帆令這一律法的存在。
俗話說,再一再二不再三,海港接二連三生出事端來,任誰心裡都沒法子不打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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