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意?”
花眠說道:“連同上一次,他們拐走公主,這已是第二次了。但這次,是衝我而來的。”
“婆母,傅君集當初來長安時,才藻絕豔,蘊藉風流。婆母見過當時盛況,京中貴族,無不爭相引以為友。”
劉灩君記得,當初傅君集還是永平侯家中的區區一馬奴,在聚宴之中,詩文蓋過當時諸名賢大儒,令十幾個素有才名雅望的貴族子弟都下不來臺,他反倒是一舉成名。此後他在權貴圈中有了幾分名氣,漸漸地便混到了貴族野獵的行伍之中,永平侯不論去哪都帶著他,便給了他御前救駕的機會。
都道功高莫過於救主,傅君集從百獸爪牙之下救出了皇帝,得到了皇帝重用,從此兩隻腳徹底地踏入了官場。那一年,傅君集才不過霍珩如今的年紀而已。
傅君集名聲大噪,三年之中,屢屢右遷,因助朝廷平邊患有功,晉封承恩侯,世襲罔替。
在傅君集之前,長安已經近百年沒曾有過這般驚才絕豔的人物了。
劉灩君極為不喜傅君集,因他謀逆,造的是劉家的反,但平心而論,傅君集確是一號名頭極響的人物。可惜人到高位,名利權勢唾手可得,貪心不足,便想要的更多。
花眠並沒有在婆母面前辯解,她只是輕聲又道:“他死之後,仍有不少餘孽,至今仍在暗處走動。並且霍珩已有證據,他們勾結了西厥人,意圖復仇。自然,也許復仇是假,實現自己的野心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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