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扔進來一具屍首,是我阿姐的。”
霍珩忽然回過了頭,他以為花眠因為已經淚雨滂沱,幾乎崩潰了。
她朝他看了眼,忽然一笑,眼中隱隱有一絲清瑩明亮,“然後,我重見天日了,我被龜公拉出去做苦力,就在院子裡打雜,每日收拾得灰頭土臉的,不會有人多看我一眼的。可是我還是隻有餿飯吃,他們樓裡的花魁為了保持身材的苗條,一日只吃小碗飯,剩餘的都餵給了她那條寶貝的白毛犬。”
霍珩一怔,豁然明白,忍不住咬緊了牙。
“我每天跟著倒飯的人去撿剩飯菜,起初幾日還都是能得逞的,但後來便被那隻狗發現了,它兇惡無比,在我腿上咬了一口,我受不了疼,當場就將它殺了。”
霍珩道:“你……”後頭那幾個字實在難以說出口,他將唇抿著咽回去了。
“再後來,我殺了那條狗被人看見,花魁氣憤我殺她愛犬,要將我打殺,便打斷了我的腿。老鴇子她們出來了,知曉我殺了那條狗,全沒阻止花魁。我知道在劫難逃,便向老鴇子說,我願意到前堂花樓裡去,但要等到我十五歲,我才心甘情願去接客。她眼睛雪亮,唸了‘阿彌陀佛’,跟著殷勤地找人治我的傷,又讓我去學琴和箜篌。我在家中時,仗著家聲也算有幾分才名,有時在前堂隔著簾幕彈琴,也有一二附庸風雅的豪紳捧場,於是她們如獲至寶,從此對我愈發恭敬。比起我死去的阿姐,我的日子還算是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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