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感和對於力量的追求,只覺得神界沒意思極了。當你擁有了最極致的力量後,要什麼都只不過一個念頭的事,做什麼都會覺得沒意思。比如她,日復一日的和泥捏小妖精玩,她能捏出來最漂亮的美人來,一天一個不帶重樣的。她賦予他們靈魂,給他們開智,如同真人一般無二,她隨手捏出來的也比那仙界的仙人們修為還要高。
又比如,她隔壁道場的那位逍遙子,沒事就喜歡把自己變成石頭曬太陽,一萬年翻一次身。她上回趁他睡著敲掉一點石屑,給自己新開靈的男寵升級,他醒來後臉拉的老長,再也不搭理她了。
……
總之,人人都想成神,但真做神時間久了,就覺得沒意思極了,要不然她也不會封印自己,去輪迴百世當炮灰玩。
“帝南天看你輪迴受苦,每一次都活不了三天,他就用自己的修為給你送金手指,好讓你過得舒服一點。”星盤小小聲的說道。
明珠嗤笑一聲,“你看,這就是我不喜歡他的地方,總是自以為對我好,也不管我需要不需要。我為什麼要輪迴?不過是想在不斷的死亡中參破生死的奧秘,他倒好,給我弄什麼金手指,讓我活的更長,你說他是不是看上我宮裡的哪個小妖精了?想以此拌住我,別讓我那麼快回神域?”
系統吶吶不敢再多言,這件事說起來它也有錯,身為主人的星盤,竟然跟外人一起坑了她一把,它怎麼這麼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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