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看出了,雖然我沒生氣,但我真的有點兒不舒坦了,就為金大福那句“就他當個寶”。話其實沒錯,我是把花花當寶了,寶貝弟弟,別人動不得,更欺負不得,但今兒個我才發現,原來連嫌棄也不成了。不能嫌棄,不能看不起,必須把他當普通人來對待,我知道這有些過分,而且花花也未必喜歡這待遇,所以除了一個人坐床上生悶氣,別無他法。
劉迪的話題就算掀過去了,後來我又和花花聊了些旁的。說是聊,其實攏共沒幾個回合,因為花花堅持用肢體語言,弄得我每句話都要猜上好幾分鐘,有時候還猜不對。但花花好像樂在其中,到後面動作也豐富起來,跳舞似的。好幾次我沒憋住,直接樂了,花花有點小尷尬,但居然沒怒,而是依舊莫名耐心地一邊又一邊重複我看不懂或者理解不了的手勢。
好容易捱到要熄燈,花花總算有了結束談話的趨勢,雖然意猶未盡。
我頗有一種解脫感,但面兒上又不好表現出來,於是佯裝不經意地咕噥一句:“下回還是寫字兒吧,這麼比劃多費勁。”
花花剛走出兩句,聞言停下來,回頭,略顯興奮的表情還沒有徹底從他的臉上散去,襯著愣愣的表情,有些滑稽。
我嚥了咽口水,任由他看,等著迴應。
但花花沒有迴應,只是靜靜的看我,臉上再瞧不出任何情緒。
我被看得渾身不自在,便趕蒼蠅似的揮揮手:“瞅什麼呀,趕緊睡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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