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屋舍當真不是一般的貴,一個三間屋的小院也少不得百八十兩白銀。就這樣的,周遭的環境也不好。若咱們想買個大些的位置好些的,至少得五六百兩。”
現代首都的房價貴上天,古代估計也好不了多少。長安一早就做好心理準備,聞言只擺擺手:“無礙,咱們既然要在京城落腳,買屋子的這事兒便過不去。”
這倒也是,賃屋子總沒有買屋子叫人心安。
“主子既做長遠打算,不若買兩個小丫頭放身邊伺候,”常松提議道,“老奴一瘸老頭,年老體殘,幸得主子不嫌棄帶身邊,但到底不比女奴使喚方便。有兩個麻利的丫頭在,洗衣做飯打掃這事兒就不必主子事事操心了。”
這些日子,常松倒是想幫長安搭把手,但女兒家的衣裳哪能叫他洗?沒得腌臢了女主子。
別說,長安還真有這個打算。
倒不是說怕洗衣服做飯,雖然她確實挺討厭的,但主要原因是,她不能把大把的時間耗費在這種瑣事上。畢竟選擇進京,就等於選擇了一條不粗茶淡飯不佛系的古代豪門斗爭人生。為了能儘快進入角色,她還得做許多準備。
“咱們得先找個客棧落腳,再用點熱飯。”這人啊,不管什麼時候都是看碟下菜的。他們若想好好在京城呆下去,第一件事便是換下這身流浪漢打扮,“常松叔你先帶著行禮去找客棧,我帶承禮去置辦幾身像樣的行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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