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也覺得太過巧合了些,不過為了安趙春梅的心,李嬌嬌想了想,還是問了一句:“同志,我娘挺喜歡這孩子的,昨天我把他帶回家去,也是我娘一手帶著的,她會緊張也是正常的,所以請你不要跟她一般計較。”
張雪曼點了點頭,她也知道是自己失態了,不過看對方的反應,他們確實是挺看重這個孩子的,她想了想,為了證明自己是真認知這個孩子,便說了他身上的幾個特徵。
“他手上應該帶著兩個銀手鐲,那是他生下來就套上去的,從來沒有摘下來過,如果他的銀手鐲被人拿走的話,他左耳後有一個指甲蓋大小的紅色胎記,不信的話你們看看。”
見張雪曼說得篤定,趙春梅心裡面也犯了嘀咕,難不成天底下還這有這麼巧合的事情?
這孩子的手上確實是有銀手鐲,不過這年月富貴人家都會給孩子帶銀手鐲,也算不得什麼證據,李嬌嬌便去看他的耳後,果然在左耳靠下一點的地方看到了一個指甲蓋大小的紅色胎記。
這個胎記的位置很隱蔽,他們帶了這孩子一晚上,誰都沒有發現這胎記的存在,而孩子抱進公安局後,一直都在趙春梅的懷中抱著,張雪曼也沒有機會看到他耳後的這個胎記。
看來張雪曼說的是真的,她果然認識這個孩子。
趙春梅有些不捨,不過她也知道,既然張雪曼認識這孩子,他們也不可能在將孩子抱回去了,雖然有點兒可惜,不過孩子能回到親生父母的跟前總好過被他們這麼不明不白地養著,更何況他們之所以從村裡面趕到這兒來,目的也是為了找到這孩子的爹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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