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場婚事,由朝家大少朝雲牽頭,將自己捧在手心中的妹妹朝宛交給知交多年的好友蒙嘉殷。
四年以來,朝宛一無所出,但蒙家並不敢對這個沒生下一子一女的女人有所怨言——原因僅是朝雲在這段親事前直白對蒙嘉殷說,不要讓她太早經受孕育之苦。
朝家在晏城的地位超然,即使是個因為幼時發燒燒壞腦子的女兒,也依舊比蒙家這個二流世家要有話語權。
蒙嘉殷當然不敢讓朝宛懷孕,朝宛嫁到蒙家時才十七歲,正是貌美如花的年齡。而蒙嘉殷大她五歲,在她嫁入蒙家那年,就已經到了做父親的年齡。雖說這事面上蒙家不敢多說,可私底下也不是沒有蒙家的妯娌旁親向蒙嘉殷提起要讓她懷上。
蒙嘉殷最初不置可否,但四年時間過去,他也幾近而立,作為一個男人,他也著急起來。
但他著急沒有用,因為他擺在家中捧在手心的嬌妻尚未有想要孕育孩子的想法。
坐在黃包車上,蒙嘉殷再次提起想要個孩子的願望。而她的回答依舊如同過去:“大哥說要我晚點生孩子,我現在也不想生。”
“嘉殷不是也不想要孩子的嗎?”宋渺看他,一雙柔媚的眼裡滿是稚氣,她摸摸肚子,皺了皺眉,“成親的時候,嘉殷你也說過不想讓孩子耽誤我們倆在一起的,不是嗎?”
她天真地問蒙嘉殷。
蒙嘉殷語塞,他心煩意亂地轉眸不再看她,卻又說不出當初只是為了讓朝雲安心才藉機說出這一席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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