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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淇將事情和林越說完顯得十分不高興,以前自己行俠仗義可以說是無往不利,而這一次明明是勳貴兄弟做的不地道,但是法理上站得住腳,她也無可奈何,一方面是做人原則,一方面是王朝的法紀,這叫陶淇很無奈也很灰心,以前以為自己真的是個快意江湖的人物,如今才知道之前是定南公爵府,現在是林越,別人是給他們面子才讓自己行事不忌的,像這種涉及官場、律法,甚至權貴體系的事情,自己根本就是個插不上話的小人物。這更堅定了以後要拜入蝶谷的決心。
林越的意思本來不想管這種狗屁倒灶的事,但是陶淇這般模樣也叫人心疼。隨即便問道:“是不是那戶勳貴承認收了銀兩就可以了?”
陶淇雖不明白林越的意思,但也說道:“是啊,可問題是那兩個人根本不承認啊,若是能認罪畫押,我也好為那士紳說話。”
林越一笑:“好了,我知道了,如此一來倒也不是沒有辦法,他們什麼時候再過堂?”
“明日上午。”
“好,那就明日,我和你一道前去,自有辦法叫那兄弟二人畫押認罪。”
……
第二天,林越和陶淇,帶著陶夭、雷芳來到事發的縣衙,縣令立刻出來迎接,這個縣令雖然也是士族,但是並無爵位在身,得知林越前來表現出了十二萬分的精神,雖然文武不統屬,但林越畢竟是元州總兵,整個元州以他武職最高,而元州治下的縣令得有六、七個,看品級就知道大小尊卑。更何況安陵君、伏波將軍這一系列的頭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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