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布,我先來。我的做法是:
倒油,七成熱,下生薑蒜沫爆鍋,迅速下排骨翻炒至表面成白色,加鹽足量,倒少許老抽醬油和黃酒,翻炒至排骨變金紅色,加水,約沒至排骨一指高度。蓋上蓋子燜。
回頭看並排坐在桌上的兩兄妹,我問雁文,意有所指:“你要不要先去洗個澡?”
“你操心自己吧。”他嗤鼻,眼睛盯著我的鍋。
大火燜五分鐘,改中火燜二十分鐘,加入冰糖四兩,加醋,翻炒收汁。這是最難的,必須不停翻炒,以防糖漿粘鍋。炒至糖漿粘稠到排骨間可拉出纖細糖絲即可。
起鍋時加生油五至十毫升翻炒均勻,起亮色作用。
最後加味精,裝盤,灑蔥段。大功告成。
兄妹倆一人夾了一塊,鼓著腮幫子使勁吹。
我拉開冰箱,給自己到了杯冰水,邊喝邊看小王八蛋表情深沉地抿嘴細細嚼著。
“還過得去。”他說,“就是看著太麻煩。”
“很好吃呀。”他的妹妹笑眯眯地又夾了一塊,“我要打90分!”
解了圍裙給他戴上,拇指抹掉他唇上的醬汁,我嚐了一下,說:“醋放少了。”
“看我的。”他轉身,往鍋裡到了一瓢水,將洗乾淨的排骨倒入鍋裡,開大了火。
“好,看電視去。”他拍拍手,打發我們出去。
整整五十分鐘時間,他只回過一次廚房撈水面上的浮渣。再回廚房,開啟鍋蓋,排骨已經浮出水面。將糖鹽醬油黃酒一起倒了下去,蓋上蓋子繼續燉。又二十分鐘,水差不多熬幹了,開蓋加醋翻炒幾分鐘,放味精,裝盤。就這樣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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