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是對炯炯的,韓墨對這種八卦可不感興趣的。
“好。”八卦,炯炯也有興趣啊。
天空組合非常的紅,他們的竄起有一部分是因為他們的經紀人,他們的經紀人是有王牌經紀人之稱的吉森。吉森不只是王牌經紀人,同時在音樂製作上,他也有非常高的水準,因為……他本人就是出道的歌星,在他的歌唱事業到達頂峰的時候,他突然宣佈退出樂壇,而當起了經紀人。
而吉森的另一個身份,知名娛樂的總裁。不過,這是秘密。
天空組合有多紅?看現場裡外三圈的圍堵情況就知道了。圍堵的不只是棄車的粉絲,還有媒體。不得不讚嘆狗仔的鼻子,哪裡有名人,它們就會出現在哪裡。
“太過分了,這樣我們的車怎麼過去啊?”炯炯站在外圍嘀咕。
“沒辦法,人家是大明星嘛。”樂棉酸溜溜的回答。
“哼,是驕傲的孔雀。”什麼明星嘛,炯炯不追星。“你看那些人,就像名偵探柯南里,看見了洋子小姐的毛利小五郎一樣。”
“什麼跟什麼啊?”樂棉拉著炯炯,“我們也擠進去吧,我告訴你哦,天空組合的簽名在網際網路上可值錢了,可以賣到幾千塊呢,甚至上萬。我們運氣好的話,也去要一組簽名。”
“那有什麼,等我以後成了明星,我的簽名肯定比他們值錢。”炯炯最不服輸。不料,被他自己說中了。炯炯出名了,在緋聞中,他的實力也被認可了。音樂女神初雅潤的孩子,在炯炯為自己的母親寫了那首歌之後,音樂屆給了他最高的榮譽:神之子。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