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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位大佬們面面相覷,他們從凌雲的話中聽出了幾重意思。
一是凌雲準備正式樹旗立棍,在大學城建立青雲幫;二是斧頭幫的據點聚福會所將會成為青雲幫的產業;三是他們這些幫派可以歸順青雲幫,也可以不歸順,但所做的買賣不能傷天害理,否則青雲幫就會出手剿滅。
第一條倒還好說,凌雲目前完全有實力建立青雲幫。
第二條嘛眾人就呵呵了,楊開山是死了,可斧頭幫還沒有完蛋,怎麼可能坐看青雲幫佔據他們的據點,這讓他們覺得凌雲有些太狂妄了。
至於第三條,眾人心思各異,什麼叫喪盡天良的買賣?
這個還真不好界定,女大學生自己願意出來賣算不算?賣搖頭丸算不算?放高利貸算不算?開賭場算不算?收保護費算不算?
如果這些最來錢的生意都不允許,那他們還混什麼黑道?乾脆洗白了算了。
就連小刀會對這最後一項也大為不滿,畢竟小刀會的主要經濟來源就是開賭場拿抽成,在酒吧、KTV等娛樂場所看場子,怎麼可能少得了女大學生坐檯。
凌雲不動聲色,默默的觀察他們的表情,見他們都沉默不語,敲了敲桌子沉聲道:
“我知道各位對喪盡天良的買賣有疑義,那我就在這裡明確一下,一,不許逼良為娼,若是有女孩自甘墮落,願意掙這份錢,我也不會多管閒事,前提就是必須得自願;二,不管是海洛因還是搖頭丸之類的毒品,凡是沾染上毒的,一律不允許有,否則別怪我翻臉無情;三,賭場也好,賭檔也罷,只要有本事可以開,但絕不允許誘賭騙賭,把人弄的傾家蕩產,走投無路,你們的良心能過得去嗎?四,放高利貸不是不可以,但也要量力而為,先摸清楚借款方的償還能力,別動不動的九出十三歸,那不是放貸,那是要人家的命,這個你們自行把握;五,收保護費和放貸是一個道理,要審時度勢,量力而為,一個擺小攤的商販一個月就苦哈哈的賺那麼點血汗錢,你們都給收走當保護費了,還讓人家的生意怎麼幹?我的建議是賺不到幾個錢的小商小販就不要收了,利潤空間大的娛樂場所可以適當的加價,從哪裡補不回來那幾個小錢,這樣小商販有活路,也不至於讓人指著我們的脊樑骨罵我們不是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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