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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哥斜睨了胡銘晨一眼,隨即就讓服務員把賬單給一項一項的標明瞭個清清楚楚,然後就遞給胡銘晨。
“喏,現在標清楚了。”
胡銘晨接過單子掃了一眼:“雄哥,這也太敷衍了吧,紅酒四萬七,你這什麼紅酒也沒說啊。其他吃的可以有個名稱就行,但是你這紅酒,好歹得給我標註什麼紅酒吧。”
“還要寫詳細了?有意思嗎?難不成,你還能用它報銷?”雄哥沒好氣道。
“可不是嘛,寫清楚了,我也許就能拿回家裡公司報銷。只不過人家問我喝的什麼紅酒,我要是說不上來,豈不是丟人?”胡銘晨淡然道。
“真是囉嗦!”雄哥翻了翻白眼,“你家的公司,你還需要解釋那些?你老爸籤個字,甚至都不需要簽字,誰敢不給你錢啊。”
“誒,話可不能那麼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就算公司是我家的,我也得講規矩。”胡銘晨擺了擺手道。
胡銘晨會拿去報銷嗎?那是絕對不可能的,幾萬塊錢的東西,沒有必要。更何況,報銷的還不是自己的錢,沒有必要左手倒右手,脫了褲子放屁。
他之所以要雄哥他們寫清楚,就是為了拿到自己被訛的證據,為接下來的反擊做鋪墊罷了。
“你......行,小張,就給他寫法國紅酒......”雄哥翻了個白眼道。
“雄哥,最好註明是什麼牌子和年份,那樣詳細一些,我好解釋。”胡銘晨抬起手招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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