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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主張幫助需要幫助的人,而不是賙濟富人。所以!樂歌認為從這裡開始,才是曾參編排這些內容的目的。也就是說:這才是《論語》“雍也篇”所要表達的意思。
原思為之宰,與之粟九百,辭。子曰:“毋,以與爾鄰里鄉黨乎。”
“什麼意思?”樂歌問道。
曾參應道:“先生在魯國做官的時候,他的學生原思給他家做總管。先生給他俸米九百,原思推辭不要。先生說:不要推辭。我是按照俸祿的規定給的,不要拒絕!如果你認為你富餘,就給你的鄉親們吧!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呵呵呵!”樂歌笑道:“來了吧!這才是你要表達的內容、意思!你這篇‘雍也篇’是不是講的就是這個?”
“樂伯伯?”曾參應了一聲。沒有承認,但也沒有否認。
“原思是誰?”
“原思:姓原名憲,字子思。魯國人,先生的學生。先生在魯國做官的時候,原思曾做過先生手下的總管。”
“哦?”
孔子提倡賙濟貧困者,表露出孔子人格的一面。他不佔別人的便宜,按照規定給別人應得的工資報酬。並指引學生如何處理自己的錢物,幫助需要幫助的人!
子謂仲弓,曰:“犁牛為之騂且角。雖欲勿用,山川其舍諸?”
“什麼意思?”樂歌問。
曾參道:“先生在評論仲弓的時候,說:你好比是耕牛產下的那牛犢,是一頭長著紅色的毛,角也長得整齊端正,正符合做祭祀用的牛犢。人們雖然不想用它來做祭品,可是,能用什麼來代替它呢?所祭祀的神山川之神,難道會捨棄它,而用別的祭品來代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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