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在老丈人費清的安排之下,順利進行。
登記成親也只是走走形勢,讓官府的人知道:誰誰誰是合法婚姻,誰誰誰是正室。就這麼簡單。
更直接一些,還不如拎著禮物去官府那邊,直接送禮物讓官府的人給你證明得了。
登記!登記個逑毛啊?
登記是登記了,官吏們把兩人的名字寫在記錄冊上面,官方有了存根。
登記回來,費清就開始安排請客吃飯的事。
成親這天,自然是要請人吃飯。
吃飯是一回事,讓吃飯的人過來證明,才是真!前來吃飯的人,都是見證人,見證你們成親了,你們是“事實婚姻”、合法婚姻。
形成婚姻後,就有了權利和義務!以後有了子女,就有了繼承人。誰來繼承財產、爵位,大周律法都是有明確規定的。
所以!成親是必須舉行儀式的。
為了防止發生意外,費清還是保留了一手。在請人吃飯的時候,還是招呼了一下:不許說大妮子之前與人私奔的事,更不許說大妮子小產的事。
只有等到大妮子懷孕生產後,才無所謂!
古代人要的!是人口、娃、後代!
只要樂歌給大妮子提供了種子,種子發芽了,才算達到目的。
在這個女人多男人少的年代裡,男人是香餑餑,太珍貴了!沒有辦法!你不先哄著他們,你不先穩住他們,他們會拿捏你的。
費清不是討好樂歌,更不是那麼地在意樂歌!在意是在意,可他並不是那麼地在意!他心裡是有數!能夠把樂歌穩住更好!不能穩住,也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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