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叔睡了一覺,天黑前出發,往狼妹那邊去了。狼妹所在的鎮邑,在沂城的東北面的山溝裡,不是很遠,屬於沂城管轄範圍。
這個雷叔!辦事還真的很貼心、認真負責。
他是個練武之人,是個保鏢。所以!他一點也不懼怕走夜路。相反!還很喜歡走夜路。
看見雷叔還真的走了,樂歌自然是嚇住了。
他怎麼也沒有想到:這個雷叔這麼認真負責?好像較上勁了。可以看出來:這個雷叔跟他“天生有仇”,看他很不順眼。就跟亓官氏家族的老族長一樣,也跟他“天生有仇”。
欺負人是麼?信不信老子砍了你?
心裡是這麼發狠的,可樂歌知道:他是打不過這個雷叔的。就算暗算,也收拾不了雷叔。
要知道!雷叔要是那麼容易收拾的,就當不了老丈人的保鏢。
見雷叔走了,樂歌這才想起來:自己錯怪顏路了。
之前!他以為是顏路對大牛說的,說他與狼妹的事。
現在!他才想起來:老丈人給他來了一手!派大牛跟他是明的,就怕他把大牛給忽悠了。所以!就派雷叔暗中去探訪。
他與狼妹的事,一定是雷叔打聽回來的。
發現這個秘密後,樂歌嚇出了一身冷汗!真的!這個比裝的!太假了!自己在老丈人心目中的形象,徹底地毀了!
不過想想,樂歌又覺得自己真的沒有什麼形象!還形象呢?要說形象,那也是傻子形象,傻子的形象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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