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你這個女婿!我認了!”老丈人見樂歌楞在那裡,當場表態道。
“爹!”大妮子發嗲地把頭靠到老爹身上。
“姐夫!好!”堂舅端起酒碗,朝著他的姐夫樂歌的老丈人示意了一下,說道:“我敬你!喝!”
“好!喝!”老丈人點了一下頭,答應道。
“喝!”大家都端起酒碗,一起喝。
包間裡面,還站著打雜的女眷。她們是夥計等人的妻室,平時除了幫貨棧做事外,就是自己做手藝什麼的。給貨棧打雜,是她們的客氣,不要工錢的。
平時幫貨棧打雜,相當於幫忙。平時的她們,一般是跟丈夫單獨開小灶。不過!大多時候,她們的丈夫都是吃貨棧的,很少在家裡吃。
女眷們見掌櫃同意了大妮子與樂歌的婚事,都為大妮子高興。
其實!有什麼不同意呢?像樂歌這麼高大、英俊的男人,人又勤快、能幹,你還有什麼可挑剔的?特別是在這個女人多男人少的亂世中,男人是香餑餑。真的!錯過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應該不是你選擇人家,而是!人家選擇不選擇你?
“樂歌人不錯!姐夫!這麼好的女婿,哪裡找啊?”堂舅放下酒碗,對掌櫃姐夫說道。
“是啊!掌櫃!你看這菜!烹得多好吃?”一個管事的夥計說道。
“是啊!是啊!姐夫不僅能做菜,還會打獵呢!”剛才抱酒罈的小夥計站在一邊說道。然後!眼睛崇拜地看著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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