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官氏把孔鯉哄睡了,也就起床了。
來到客廳中,見一切都處理得很好,她很滿意。樂歌做事,她是放心的。以前在孃家的時候,打獵回來,一般都是樂歌乾的,不要她和爹操心。
狼肉已經醃了,麂子肉擺放在一邊。不需要清洗的內臟,都被分割出來了,分別放在一邊。
那些活物,另外放在一邊,暫時沒有作任何處理。
這類活物,特別是野雞,是活不了多久的。野雞性子野,不服被活捉,一般都活不了幾天的。
兔子也一樣,自身的體能消耗盡了,就會死的。
院子裡,剝狼皮的地方也被樂歌處理了。雖然!院子裡充滿了血腥味,可地面上並沒有血跡。滴了血跡的地方,不是被水沖洗了就是用鋤頭鏟了地面。
總之一句話:不留痕跡。
真的!這根本不是一個傻子能做到的!
而樂歌!卻做到了。
回到屋內,亓官氏又站在麂子肉面前,想象著:樂歌為什麼沒有處理這些麂子肉?
“樂歌他打算怎麼處理?”孔子見亓官氏來了,就站在麂子肉面前。他端著碗過來,問道。
此時的孔子!並不像電影、電視劇中那樣:坐在案几前吃飯,一副古板的樣子。此時的孔子,就是生活中的一個普通人。
裝比、講周禮禮儀、搞形式,那是在外面,在魯宮中,在正規場合中。在家裡!沒有外人的時候,他是很隨便的,就一普通人。
而電影、電視劇中的孔子,就一矛盾組合體,一個不切實際的高大上人物,被神化、聖人化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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