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事, 兩個劫匪的傷勢並不重, 就是看上去恐怖了些, 那個小弟腿上的肉只是被咬下來一層皮, 沒傷到肌肉, 不會對他將來走路造成任何影響, 頂多就是留一道疤,那個率先掏刀恐嚇的大哥也是如此,手腕並沒有遭受難以癒合的創傷。
因此即便這倆人在醫院叫囂著要告那個咬了他們的狗, 也沒人搭理他們。
搶匪搶了包, 晏褚跟在後面追, 這本就是很正常的事, 而且那麼多目擊者都看見了,是他自個兒先掏的刀,晏褚之後的反擊,只是正當防衛,又不是把人咬殘咬死了,這樣沒準還會攤上一個防衛過當,現在這個程度,遠不至此。
唯一的麻煩就在於晏褚不是人,他是一條狗,一條會咬人的狗,不論什麼原因,總是會讓人心存芥蒂的。
按照常理來說,但凡傷人的狗,都是建議安樂死的。
這一點,別說圍觀了整件事的群眾不同意,就連知道始末的警察都不好意思開這個口啊。
特事特辦,警犬裡也有不少見過血的,晏褚現在這樣見義勇為的性質和警犬有什麼區別,這要是把狗給安樂死了,還不得引來民怨,責怪警察們辦事不地道。
“哇哇哇,好可愛好可愛。”
“好像摸摸它,肉肉的,手感一定很好。”
女警察們此時的態度壓根就不像是面對這一條剛剛咬了人的狗,各自拿著自己壓箱底的零食,也不知道晏褚吃不吃,擺在它面前想要誘惑他,要是能誘惑成功,摸上一把他肥嘟嘟的身體,那就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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