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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哦!
張氏作為田家的女主人,手腳輕快,一向閒不下來,家裡雖然有了田氏等人可以幫忙幹活,她還是習慣屋裡的活自己做。
捻線,穿針,雖不年輕,張氏的動作卻十分嫻熟,她每隔三個月就給田老爺子納雙鞋,深怕田老爺子的鞋子不夠穿。
“小秀,來了。”張氏看了一眼小張氏,沒外人在的時候,她都直呼小張氏的名字。
“娘,你找我有事。”小張氏進了門,便坐到張氏身邊。
“小秀啊,我今兒見小四穿的鞋子有些破了。”張氏見田興義下地時穿著一雙破鞋,心裡難免有些心疼,田家村的風俗寫著:娶了媳婦的男人,衣裳、鞋子之類的東西都該自家媳婦做。
當然,各房的媳婦給張氏和田老爺子納鞋之類的,卻是可以的,不管在什麼地方,孝順都是頂了天的。
田興義成家到現在,張氏就沒見他穿過新衣裳,鞋子都是成家前張氏給準備的,張氏心裡有些惱,小張氏和她在親,能親的過親生兒子麼?
小張氏在家不幹活,張氏也是懂的,鑑於是孃家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能過去就不多提,可田興義出門穿著破衣裳、破鞋子,張氏是斷不能容忍的。
外頭人見了,要麼說田家太窮,要麼說田興義娶的媳婦不賢惠,不管說哪個,張氏都不願意聽到,家裡的老五還沒娶親呢。
“呵呵。”小張氏尷尬的笑了笑,趕忙解釋,“孩子他爹說下地幹活,才穿了破鞋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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