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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往昔璀璨如鑽,卻又鏽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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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不同的音樂型別,人們欣賞的方式也不同。

聽民謠,就適合靜靜的聽歌手低吟淺唱。

聽爵士,似乎就應該跟隨著音樂輕輕扭動。

而聽搖滾,就要嗨起來燥起來蹦躂個不停。

在林軒吉他砸向舞臺的那一剎那,臺下的觀眾紛紛尖叫歡呼起來。

搖滾樂的現場就是這樣,情緒到了做出怎樣的舉動似乎都不為過,rockstar在人們的心目中,本來就應該像個戰士一樣,鋒芒畢露,無所顧忌。

搖滾樂從西方誕生以來,那麼多偉大樂隊的演出,尤其是重金屬樂隊,現場簡直要燥翻天,砸琴這種事習空見慣。

可是,在國內從來沒有過以搖滾樂為主的音樂節目,一些音樂類節目,就算有搖滾樂隊參加,也非常收斂,完全沒有在音樂節演出時的給人的衝擊力強。

這年頭的熒幕上的明星大都說話非常保守,非常圓滑,大家都衣冠楚楚,笑容滿面,對事情也儘量不發表自己的看法,不輕易站隊,完全沒有自己的態度,也不會做出任何出格的舉動。

實際上他們當然不是沒有態度,而是愛惜羽毛罷了。

每個人都是帶著“偏見”看世界,“偏見”是主觀的態度,如果沒有了“偏見”,每個人都一樣,對事物的看法都一致,也就沒有了五彩繽紛的世界。

事實上,樂壇敢說話的也的確是那些搖滾歌手。

就像所有人面對小鮮肉的音樂不做評論時,鄭鈞就直接說那東西在他看來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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