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託尼大喝一聲,終於躲過了最後一枝柳條,成功的沿著河邊,從一邊走到了另一邊。
“我就知道,我是一個天才!”看到自己的成果,託尼也不顧自己身上滿身的小刀劃過的傷口了。興奮的大喊,開口說道。
“這一次,我認同。”叼著煙,莎莎在旁邊鼓勵著開口。看著託尼,眼中也帶著一抹吃驚。因為從一個腳步不協調之人,到了一個可以輕易躲過攻擊,將自己的反射神經提高到如此地步,託尼只用了大概十二個小時左右。雖然念能力無形中提高了他的身體潛力。同時佩珀的麒麟之力可能也影響著託尼。但是其本身的天賦是不容小覷的。
“還真是天才啊。”莎莎感嘆:“這叫什麼?好像安德魯說的?命運之子?”
“你是什麼玩意兒?”來到莎莎的身邊,聽到莎莎的感嘆,託尼問。
“我也不怎麼清楚,不過你知道的,安德魯身為辰龍一直知道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聳聳肩,莎莎看著託尼說:“他和我們說過,你還有史蒂夫等人,是有著大氣運之人,只要不作死,那基本上都可以逢凶化吉,順風順水!”
“那是什麼,神棍麼。”託尼聽到莎莎的話嗤笑了一聲。
“我也不相信。”聳聳肩,莎莎對於安德魯的話也表示嗤之以鼻。
“走吧,已經怎麼晚了。”託尼開口:“我簡直餓的前胸貼後背了。”
“那我們回去好了。”莎莎也同意:“正好我在你玩躲貓貓的時候,順便抓了幾隻野雞回來。”莎莎用腳踹了踹腳邊生死不明一動不動的野雞:“不過先說好,我是不會做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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