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晚醒悟了。
原來神奇的不是科技,而是陸淮。
半夜爬床事件發生在兩天前,此後犯人陸淮做了整整兩天的門神,全天二十四小時守住關卡,管你晨跑還是遛彎去,統統都來一句話:要和好嗎?
“要和好嗎?”
經典臺詞出現了。
余光中的陸淮散漫無骨,猶如一顆長壞了的樹,歪斜地靠在牆邊。察覺到眼神,他忽然側轉過臉來,腦袋貼上門扉,用很靜、很沉的注視予以回敬。那對漆黑的眼珠裡彷彿藏著千言萬語。
他就這麼看著她。
就這麼拖著長調說出第三句話,“結婚嗎?”
林晚眼神閃爍。
結婚。
這兩個字不管在哪裡聽,也不管聽多少遍,其間震撼性從未減少過。每次心臟都會像童話故事裡的小鹿那樣亂撞,但每次都無法回答。
之前並沒有意識到自己在佔用別人的身份——或者說沒有那麼強的意識——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吃吃喝喝好不自由。直到發現這個問題,猶如小偷一旦意識到自己的身份和處境,頓時變得惶恐不安。
連享受生活都覺得罪惡,遑論戀愛和結婚?
林晚想拒絕他,想拿出那天晚上的氣勢狠狠趕走他。幻想中的自己冷血無情,真正面對陸淮卻低入塵埃,說出‘我們已經分手了’九個字,已經達到極限。
這是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的話。
按耐住滿腔的酸澀與懊悔,林晚偷偷留意著陸淮,既不希望他不高興,又不希望他無所謂。一個頭腦快分裂成兩半,連真正的希望都弄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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