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欺人了。”
自欺欺人……
這四個字宛如一道閃電,將沈梅花劈得動彈不得。
事情很清楚了,兒子想去滬城做生意,她不肯,他和兒媳就合起夥來騙她,把錢從她衣櫃裡偷走了,二人帶著那七百八十塊錢遠走高飛,很可能再也不會回來。
兒子……她的兒子!她寵了一輩子愛了一輩子的兒子為什麼要這樣做?
這可是她積攢了大半輩子的錢啊!他們拿走了她往後怎麼活?
沈梅花大張著嘴,眼珠子活像要從眼眶裡掉出來。
她捧著那個無用的小抽屜,兩腿一軟跪在地上,望著漆黑的夜空發出一聲淒厲至極的哀嚎。
趙行槐和玉蓮自此再沒回來過,趙家丟了五百銀元的訊息卻一夜傳遍整個村子,包括附近幾個大村莊。
幾個債主知道後,立馬堵門要錢。
按理說以趙家的條件是不應該欠債的,但是沈梅花腦子靈活,總喜歡搞點小聰明鑽個小空子。她手頭有幾十畝地,全都是僱人種的,每年光是買糧種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仗著自己和賣種子的人熟,她就和他約定好不付現錢,等到秋天稻穀收割賣掉後再一次性結清,這樣種子錢就能留下來去做別的事了。
當然作為證據,賣種子的人也會要求她寫張欠條,到下半年後好對賬。
今年的欠條還是趙行槐寫的,是端端正正的小楷。沈梅花為此跟村裡人吹噓了好一段時間,不知道的人還以為她兒子是大書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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