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不行,這種音樂太平緩了,不是我需要的那種。”陳強搖著頭說。
路易斯·喬丹停下了手中的鋼琴,有些無奈地說道:“陳先生,你到底想要怎樣的音樂?”
“我要的是那種富有激情的音樂,讓人聽了以後會忍不住想要去跳舞。”陳強開口答道。
“我剛才彈奏的音樂,難道還不夠激情麼!我覺得我聽了一戶,一定會跟著音樂翩翩起舞的。”路易斯·喬丹有些不滿的說。
藝術一類的東西,很多都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特別是音樂,本身就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是一種比較抽象化的東西,想要用語言去描述一種音樂,難度是比較大的。經常會出現那種你說了半天,對方卻無法理解你說闡述的音樂型別。
陳強也不是音樂家,在音樂方面沒有多少專業知識,他更是無法用語言準確的描述出他所要的音樂型別。像是什麼“讓人激情”、“讓人興奮”之類的描述,用來形容音樂是可以的,但要是讓音樂人以此為基礎進行創作,那這種敘事就太空洞了。按照這樣的要求,十個作曲家能寫出十種不同種類的曲子。
陳強很無奈,他不知道該用怎樣的語言來表達自己的意圖,路易斯·喬丹也很無奈,他不知道陳強要的究竟是什麼。
“我需要的是那種聽起來會很嗨的音樂。”陳強又開始用他那匱乏的形容詞,來形容他需要的音樂。
驢唇不對馬嘴是一件很讓人鬱悶的事情,陳強子在路易斯·喬丹的樂隊裡待了好幾天,終於弄到了自己想要的音樂。雖然比起後世那些動感單車音樂要差了許多,但將就一下也勉強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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