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明軍縮在地上,看著墨窮淡定地坐著轉筆,心態都崩了。
他是萬萬沒想到,自己栽在一個毛頭小子手上。
可是這小子卻是真厲害,用一支筆打掉自己的刀,還把自己摔來摔去,不費吹灰之力。
絕對是有真功夫的,用得都是巧勁!
如果是蠻力,趙明軍絕對看得出來,但墨窮的動作給人一種舉重若輕的感覺。
一搭一甩一撐,頂多把他頂開,卻硬是把他抖出去了,這不是巧勁是什麼?
緩過勁來的趙明軍,都不敢站起來,墨窮就在一旁虎視眈眈,想蠻狠地逃脫只會是自討苦吃。
這打肯定打不過,但說更是沒什麼好說的,剛才還動刀子呢,墨窮怎麼可能放過他?再說都認出他是通緝犯了。
趙明軍深吸一口氣,心裡急切,警察馬上就到,他再不逃走,就跑不掉了。
此刻心裡萬分後悔,不後悔別的,就後悔把墨窮放進來。
這不是放進個瘟神嗎?本覺得墨窮堵在門口吵,礙手礙腳,想讓墨窮進來看看自己在作一個怎樣的大死。
結果倒好,不是墨窮在作死,而是他自己在作死。
“錢呢?快把錢給我!”一旁的斷指男有了底氣,衝著趙明軍大喊。
趙明軍緩緩拿出剛搶到的兩萬塊,但卻說道:“我動不了了,就放這了。”
斷指男正要上去拿,墨窮冷不丁說道:“這傢伙身負七條人命,情節惡劣,必是死刑,絕不甘束手就擒,你被挾持了我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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