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窮暗責自己糊塗了,光想著抓通緝犯,卻忘了這世間還有更迫切要找回來的人。
那就是被拐走的孩子。
通緝犯懸賞雖然多,但掛在公安系統裡,一次兩次還行,可過多地領賞金,保不齊會引起警方注意。
再者說,通緝犯在逃,幾乎無法正常生活,提心吊膽的,說不定什麼時候就被抓了。
國內的監控系統越來越厲害,那些在逃的罪犯,就算現在沒找到,也遲早會被抓到,躲不了多久。
相比起來,被拐走的孩子,想找回來就難了。
很多父母,可能一生都找不回自己丟失的孩子。
“反正都要忙活,何不從這方面入手。”
找回丟失的孩子,也許得到的酬勞沒有通緝令多,甚至可能沒有酬勞。
但無所謂,沒錢也可以做,個別幾次有酬勞就行了。
畢竟這種事可以多次做,做多少次都沒關係。
因為給酬勞的是孩子父母,而不是國家機關。
就算他作為找回孩子的關鍵角色,需要警方記錄一下,也無所謂。
因為接觸到的有關部門,一定是全國各地的,沒誰會閒得蛋疼,統計這世上誰找回孩子最多。
墨窮念頭急轉,見秦雅詫異地看著自己,急忙說道:“丟失小孩是大事,不如你把你堂弟的情況說一下,我記下來,試著也幫你找找。”
“畢竟找孩子這種事,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人多力量大,說不定有一天我就看到了呢?”
墨窮說得很認真,畢竟反正是打算這麼做了,何不從身邊有需要的人開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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